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药处方超剂量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中药处方超剂量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生有没有权利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呢?
医生救命是根据病情用药,有些律师根本不懂抢救生命隔行如隔山拿起药品说明书把自己有利的用放大镜进行大声吆喝,事后诸葛。经常有成功判例就让抢救性命的医生警醒了。
本来是争分夺秒抢救性命的,由于剪掉被施救者衣服后医生得赔偿衣服损失,医生抢救性命就得研判病人衣服值多少钱是否剪掉以方便抢救。
临床用药也是如此,通常保险的用药剂量可以避免***惹官司,大家医生都不敢冒险肯定是病人吃亏。给个安全的剂量大家都接受大家都好。遵医嘱遵医嘱,医生凭借几十年精英教育临床经验用药救治疾病,不应该条条框框各种限制。
答;医生有权利减量或超量(超出药品说明书的最高用量)给病人用药。实际上,药品厂家也给医生这个权利力。 请遵医服药!
科学,并非万能。举个例子,美国的***疫苗,至死率是蛮高的。打了疫苗死亡率万分之一,不打疫死亡率是万分之五。当然还是打疫苗吧,可以少死几个人。
有时候,医生也是没办法。病人手术,生存只有20%,不手术就是等死。手术还是不手术,和家人商量。
医生超量给药,一定是迫不得已。但是应该和病人家人商量,求得完全同意,才行!
在医保局和法律的严管下,目前大多数医生不会干那些作死的操作了!医学本身就是经验科学,仍在不停的总结积累经验,并应该不停的在探索中,只是因为外行不和你讲对病人有没有效果,只是按固有的条文来判你对错!导致了那些为病人着想超说明用药的医生大多没什么好下场!现在所有的思维导向是,病人的病好了是应该的,好不了就是医生的问题,所以耗子尾计吧!
首先,医生有权利超说明书使用药物,因为医生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用药更加熟悉,以及对某些疾病更加熟悉如何用药。同时因为很多药物在临床上发现它对某些疾病有效果,但是因为如果加适应症,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厂家不愿意为了加一个适应症而劳财伤民。比如我们最常见的一个药物,伟哥西地那非,几乎是***皆知的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物。但是因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却发现经常给孩子用,并且使用的剂量很大,为什么喃?因为它的一个作用是治疗支气管扩张。并且是在使用了很多年后,才加上这个适应症的。
其次目前很多药物都是超说明书使用,比如最常见的生殖领域。对于无***症的治疗,通常会使用来曲唑,他莫西芬等治疗乳腺癌的药物。因为这些药物可以通过降低雌激素,升高睾酮,从而促进生精。但是目前没有一个说明书明确用于治疗无***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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