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速递网

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_生物制品标准物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以及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1、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第十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兽用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和农业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第十一条 用于紧急防疫的兽用生物制品,由自治区畜牧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申报农业部,由农业部安排生产或组织进口

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_生物制品标准物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使用人或使用单位在收到兽用生物制品后应立即清点,尽快放到规定的温度贮存,并设专人负责保管。如发现包装不合格、制品与货单不符、批号不清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与生物制品厂或经销单位联系解决。

4、兽用新生物制品的研究中试及区域试验,必须严格遵守《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未经试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用“中试”产品进行扩大区域试验。

5、兽药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体系。

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_生物制品标准物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第一条 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根据***院《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质量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是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境内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办理批签发。

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_生物制品标准物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其实是指“每一批”!所谓的批签发,就是说,每一批产品都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核准后,才能出厂销售

生物制品实行哪些色标管理

1、大型畜禽饲养场(按农业部下发的有关标准划分)除向动物防疫部门购买兽用生物制品外,也可向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含农业教学、科研单位的生物制品生产车间)购买本单位自用的兽用生物制品。

2、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

3、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或者审核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指定的企业生产,依法实行***采购,省级人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分发。

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供应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具备与供应品种相适应的储藏和运输条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必须取得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可以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中国兽药监察所负责全国的生物制品检验监察工作,定期检查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情况,抽检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管理部门、兽药监察所要对本辖区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加强管理和监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兽用新生物制品(以下简称新制品)系指我国创制或首次生产的用于畜禽等动物疫病预防、治疗诊断的生物制品。

关于生物制品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和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fpkpw.com/post/6644.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