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学药品算物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化学药品算物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然药物与化学药物有什么区别?
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究其根原都是物质的分子和原子构成。天然药物是没有经过分析解裂的原生态物质,而经过化学方法解析提取的较单纯的成分被称为化学药品。对于治病来说它们各有所长。都是在寻求体内微生物的平衡。只要细菌等微生物和人身各机件达到平衡,身体就健康了。
区别药品和非药品的主要标志是国药准字号?
是的
非药品主要有以下10种批准文号的产品:卫消字号,卫食字号,卫食准字号
卫健用字号,国食健字号,药监健用字号,卫妆字号,卫管械准字号,仅标示卫生许可证而无批准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药品按照性质分类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什么是特殊药品?为何?
特殊药品,简单的说就是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医疗用毒性药品、***品、***、放射***品,实行特殊管理,通常简称为“毒、麻、精、放”,这些都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药品。除此以外,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戒毒药品和***也实行一定的特殊管理。
- ***品和***是药品同时具有一定的毒性,***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生理依赖性、能成瘾癖;***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易制毒类化学药品(麻黄碱等物质)是药品,一旦流入非法途径就是毒品。
这些药品在治疗疾病、减轻患者痛苦等方面发挥这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目前一些疾病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但这些药品一旦误用、滥用或者被制毒犯罪分子获得,不但失去了其作为药品应有的治疗作用,也会对人、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所以,必须用特殊的手段和办法加以控管,以防止误用、滥用或者流入非法途径。
火药为什么能称之为“药”?
在中国古代,炼丹师是专门为王公贵族炼制丹药,用以达到长生不老或者升仙效果的。而火药是在他们炼制丹药的过程中偶然发现的。
虽然现在来看古代炼丹师可能炼制的不是丹药,而是毒药。但是在当时科学发展落后的情况下,为了满足王侯将相对于生的渴求,从战国时期开始一大批的炼丹师开始了最早期的“化学实验”,在他们的实验室里不光光炼制出了丹药,偶然的一次,他们用硝石、硫黄、木炭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就会燃烧并能产生高热和大量气体,可惜当时没法评选诺贝尔化学奖,兴奋之余,他们就给这种东西取了个名字,“着火的药”,简称火药。
在晚唐火药后来被军事家运用到了实战中,到成吉思汗西征火药开始传到欧洲,欧洲人开始更广泛的将火药用于军事目的。虽然四***明都产生在中国,但是对世界造成的影响都是从欧洲开始的。
鲁迅先生就在《电的利弊》中谈到我们的发明:“外国用火药[_a***_]***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
火药为什么能称之为“药”?
火药,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项杰出的成就。火药有其杀伤力和震慑力,带给人类消停战事、安全防卫的作用,是我国的四***明之一。
说到火药,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战争、爆炸或者烟花爆竹等,很少有人会想到治病救人的药。
但是火药火药,火和药的组合,这个词拆分来看,还真的与药有很大的关系。
为什么呢?
其实火药与药有很深的渊源。我国是最早发明火药的国家,但是火药的发明并不是因为军事的需要,而是古代的炼丹家在为帝王贵族炼制所谓的“长生不老药”的过程中发明的。
《战国策》中已有方士向荆王献不死之药的记载。汉武帝也妄想“长生久视”,向民间广求丹药,招纳方士,并亲自炼丹。从此,炼丹成为风气,开始盛行。历代都出现炼丹方士,也就是所谓的炼丹家。炼丹家的目的是寻找长生不老之药,这样的目的是不可能达到的。
炼丹术流行了一千多年,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法就是“火法炼丹”,它与火药的发明有直接关系。
所谓“火法炼丹”大约是一种无水的加热方法,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对火法有所记载,火法大致包括:煅、炼、灸、熔(熔化)、抽(蒸馏)、飞。这些方法都是最基本的化学方法,这也是炼丹术这种愚昧的职业能够产生发明的基础。
炼丹家的虔诚和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挫折,使得炼丹家不得不反复实验和寻找新的方法。这样就为火药的发明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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