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药处方保存年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药处方保存年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3)处方保存年限及销毁程序是什么?
卫生部2004年9月1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办法》第24条规定: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品处方保留3年。
门诊病历保存年限口诀?
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保存,如果是在医院住院了以后,那么个人的门诊档案要在医院留将近15年呢,因为有些病人他会通过门诊的病例嗯来查询自己以前犯了什么病,或者是现在得了什么病。
都是需要可以查询的,但是过了15年以后,医院就会把15年以前的这一部分病例来进行销毁,那么它是一批一批的进行消费,只要到年限了,那么就要把这一批门诊的病例进行销毁。
一、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保存期限
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应该保存不少于15年。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可以***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
第二十九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二、病历档案内容
(一)门诊病历档案主要包括患者的病历本、门诊化验单、X光检查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报告等记录以及医生诊断的结论、各种治疗处方,同时包括门诊中西处方的存根。
(二)一般住院病历档案主要包括门诊医生开出的住院证及其初诊的结论;住院部医生观察的各种记录、化验报告单、X光片、心电图、脑电图、B超、CT等检查记录材料及其诊断结论等;护理人员对病人的观察、治疗护理所做各项记录;需做手术的患者产生的诸如术前会诊结论、手术方案、手术同意书、***记录单、术中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案等文字材料。
一、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医疗费用收据的保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1998〕1372号)规定,对享受人员医疗费用收据、明细单、处方、结算单等单据实行单独存档,保管期限为15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药处方保存年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药处方保存年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