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学药品变更201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化学药品变更201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恢复生产申报资料?
一、工艺一致性问题
由于长期未进行生产,为核实恢复生产后工艺与原始工艺的一致性,申请人应提供原始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以及补充申请批件和必要的附件,例如:药品注册申报的处方工艺,药品再注册处方工艺备案信息表等关键工艺信息内容。同时还应提供完成工艺验证后现行的工艺规程。
二、涉及到变更问题
恢复生产过程中如涉及到变更的问题,企业应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变更指导原则对涉及到的变更进行分类,并开展相应变更后药品质量研究。同时应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湖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
三、工艺验证问题
1.申请表;
2.药品注册证明(复印件);
5.停产期间的药品质量状况及质量控制措施的说明;
8.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流程?
变更:药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核查(场所变更)→)审批→办结
申报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变更登记表;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名称变更的证明;
4、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5、企业负责人***复印件;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复印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变更?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第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
药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变更?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变更。第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变更生产范围或者生产地址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变更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学药品变更201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化学药品变更2017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